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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幕快照 0026-03-19 20.22.52  
大部分人應該都是在機場領取在留卡,如果你跟我一樣是以短期滯在入境之後申請在留資格變更後才拿到在留卡,那麼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市/區役所登錄住所,因為雖然申請在留卡時有在資料上填住址,但你拿到在留卡時,住所會印刷為未定並以背面註記為準,這樣的話,這張在留卡仍無法發揮正式作用,像銀行就不會承認,所以必須盡快到住所所屬的市/區役所登錄住所。登錄過程很快,事務員確認我的護照、在日地址跟他們的地政資料後,大約15分鐘後就幫我把在留卡登錄並註記好住所了。所以入國管理局只負責查核你的在留資格跟能力,然後發給在留卡,但查核你的住所和登錄則是當地役所的工作,因為他們才有地政資料。

記得要帶護照、在留卡、和租屋資訊,但他們是沒檢查我的租約就幫我登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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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chima20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